罗先生现在想起来还是气不打一处来。去年他和相亲认识的小四岁姑娘结婚,光彩礼就给了26万8,加上金镯子金项链还有钻戒,总共花了三十多万。谁成想结婚才半个月,新媳妇就闹肚子疼,去医院一查吓一跳——人家天生两个子宫两个宫颈,阴道还歪着,更吓人的是只有一个肾。
罗先生当时就懵了,婚前检查咋没查出来?后来才知道女方根本没提过这事。他二话不说拉着人去医院,前后花了五十多万治病。可女方态度越来越差,连他家里人上门说和都被赶出来了。到去年六月,俩人干脆离了婚,这段八个月的婚姻算是彻底完了。
罗先生一纸诉状把前妻告上法庭,说她是故意隐瞒病史骗婚,非要彩礼全退。结果一审法院只判退4万块钱和钻戒,理由是俩人一起生活了七个月,罗先生拿不出证据证明女方婚前就知道自己有病。这下可把罗先生气坏了,直接上诉。
二审倒是退了八万彩礼,金首饰也得退回去,但法院说的也实在——俩人感情都散了,留着对方送的金子也没意思。可罗先生还是咽不下这口气,网上一堆人骂他“抛弃病妻”,他直跳脚:“我哪有那个心?这分明是人家骗婚!”
其实罗先生也不是不讲理,二审时他还让步了,说退个五六成就行。可女方家里死活不同意,还说:“谁还没个头疼脑热?你这也太算计了!”这话可把罗先生气炸了,五十多万的医疗费都是他家借的,父母每个月就挣几千块,现在还背着一身债。
这事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,有人支持罗先生,说超过十万的彩礼都该退;也有人同情女方,觉得法律都没说是大病,凭什么说是骗婚。罗先生现在天天翻着医疗账单,手指头点到最后那个五十多万的数字,手还在抖。他说要是能再审,一定要让法院把过错判给对方,钱多少无所谓,就是要讨个说法。
说实话,这事搁谁身上都憋屈。罗先生图的是过日子,结果摊上这么个事,钱花了感情散了,还落一身骂名。可到底该怪谁呢?怪女方不该隐瞒?怪婚检没查出来?还是怪彩礼太高害人?法院说的对,俩人结婚目的没达到,可法律又没明说隐瞒病史算不算骗婚,这事还真不好说。
现在罗先生铁了心要申请再审,他说:“八万块钱算啥?关键是要让法院写明白到底是谁坑了我。”可法律这事,有时候就是这么个理儿,没证据的事儿,再有理也难办。要我说啊,这事要是发生在你身上,你说咋整?